我們保障消費者權益,並符合內政部「殯葬管理條例」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的殯葬禮儀服務業者須具備一定之規模:
若有預先收取費用者,應將該費用的75%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專款專用;所稱專用,係指供本公司履行提供服務義務使用,本信託係以本公司為委託人及受益人所成立之自益信託並管理信託財產,信託之受益人為本公司而非消費者。